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南宁金融服务中心新业务支持用房家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5.9187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南宁金融服务中心新业务支持用房家具采购;(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南宁金融服务中心新业务支持用房家具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信誉要求(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7时30分一、项目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南宁金融服务中心新业务支持用房家具采购二、招标编号:GXTZ—ZB—2023第(71)号交通银行编号:CGXM006五、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及采购简要内容 根据南宁金融服务中心新业务支持用房需求,现拟购置家具一批,包括但不限于家具深化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六、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8.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8.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8.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bobty体育bobty体育bobty体育